剑教函〔2017〕22号
剑 阁 县 教 育 局
剑 阁 县 体 育 局
关于举办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的
通 知
各中小学、教育督导办: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竞技水平和身体素质,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广元市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广教函[2017]9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现将《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附件:1、剑阁县2017年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2、广元市2017年校园足球联赛剑阁赛区报名表
3、裁判及工作人员名单
剑 阁 县 教 育 局 剑 阁 县 体 育 局
2017年3月20日
剑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印
附件1:
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剑阁县教育局 剑阁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剑阁职中 剑门关高中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3月30―4月1日
(二)比赛地点:剑门关高中(高中组)
剑阁职中(小学、初中组)
四、参赛队伍
(一)小学组
1.小学男子组:龙江小学、普安小学、实验学校、武连小学、剑门关小学、涂山小学、毛坝小学、柘坝小学。
2.小学女子组:龙江小学、普安小学、实验学校、武连小学、剑门关小学。
(二)初中组
1.初中男子组:剑阁中学、剑门关高中、剑州中学(文峰中学)、白龙中学。
2.初中女子组:剑阁中学、剑门关高中、剑州中学(文峰中学)、白龙中学。
(三)高中组
1.高中男子组:剑阁中学、剑阁职中、剑州中学、剑门关高中、白龙中学。
2.高中女子组:剑阁中学、剑阁职中、剑州中学、剑门关高中、白龙中学。
(四)参赛队伍组成
省、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市级足球布点学校及已开展校园足球运动的学校,其他学校可自愿报名参赛。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各参赛学校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学生(参赛运动员学籍截至2016年10月31日前)。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正规医疗单位体检合格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
3.小学、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年龄:
小学组: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初中组: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赛前、赛中及赛后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比赛报到时,将对运动员拍照。
2.各代表队确认名单后,经审查仍有违规者,取消该队员参赛资格,所在队伍不得补充队员。
3.比赛中如发现违规参赛的运动员,取消所在队整个比赛资格,所缴经费一律不退;同时取消该队三年县级比赛参赛资格,并在全县通报。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各组别比赛赛制按照报名情况决定,具体竞赛办法以《竞赛秩序册》为准。
(四)根据2016年校园足球比赛成绩确定种子队进行抽签分组。
(五)小学、初中组采用8人制,比赛使用4号足球。高中组采用11人制,使用5号足球。
(六)小学组及初中组每场比赛时间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高中组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七)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换下队员不得重新上场)。在上半场、下半场比赛中各限换3人。中场休息换人不限。
(八)开赛前30分钟上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未在名单中的队员不得上场)。
(九)决定名次办法
1.小学组名次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测试赛成绩总和排名占60% ;第二部分比赛占40%,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双方打平则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比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关系。
(2)抽签。
各参赛队最后名次由以上两部分成绩总和排位决定。
2.初中组名次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测试赛成绩总和排名占40%;第二部分是比赛占60%,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双方打平则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比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关系。
(2)抽签。
各参赛队最后名次由以上两部分成绩总和排位决定。
3.高中组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双方打平则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比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情况。
(2)抽签。
(十)队员装备
1.各代表队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3.小学、初中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16号,高中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22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4.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5.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7.小学、初中组着布面胶钉球鞋,高中组不得着钢钉球鞋,可着皮面软钉球鞋。所有组别必须佩戴护腿板。
(十一)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内,其左侧的替补席为主队席位。
2.小学、初中组替补席不得超过12人(替补队员8人,官员4人)。高中组替补席不得超过15人(替补队员11人,官员4人)。
3.替补席人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运动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并对自己行为负责。
(十二)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十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1.各代表队无论任何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全国中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处罚。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十四)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1.如代表队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七、录取名次
(一)设名次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给予奖励,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运动员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每队可报领队1名(分管领导)、教练员2名、队医1名。小学组运动员必须满报14名(人数不足14人的不接受报名)。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满报16名(人数不足16人的不接受报名)。高中组运动员22名。
2.报名截止时间3月24日,其中报名表须交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审核。联系人:李强。邮箱:56058391@qq.com.联系电话:6602151、13795893861。
(二)报到
1.各代表队到赛区报到时必须交验所有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学生学籍证明(打印有照片的学籍卡页,未上传照片的请及早上传,学生凭此证作为参赛证);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含赛区和往返赛区途中);
(3)医疗单位出据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4)二代身份证原件(高中组)。
2.各裁判员、代表队于3月30日9:00点前在剑阁职中大会议室报到,9:30召开裁判、领队、教练会议。
九、经费
各裁判、参赛队食宿和交通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十、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比赛监督由广元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选派。
十一、其他
(一)各代表队在赛区报到时须向大会缴纳比赛保证金500元,如在比赛期间未发生安全和赛风赛纪问题,比赛结束时保证金退还。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7年广元市校园足球联赛剑阁赛区报名表
参赛学校 |
|
组别 |
|
|||||||||||
官 员 信 息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领队 |
|
|
|
|
|
|||||||||
教练 |
|
|
|
|
|
|||||||||
|
|
|
|
|
||||||||||
队医 |
|
|
|
|
|
|||||||||
运 动 员 信 息 |
||||||||||||||
序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日 |
班级 |
身份证号 |
号码 |
首发 |
替补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14 |
|
|
|
|
|
|
|
|||||||
15 |
|
|
|
|
|
|
|
|||||||
16 |
|
|
|
|
|
|
|
|||||||
17 |
|
|
|
|
|
|
|
|||||||
18 |
|
|
|
|
|
|
|
|||||||
19 |
|
|
|
|
|
|
|
|||||||
20 |
|
|
|
|
|
|
|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附件3:
裁判及工作人员名单
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学校抽调裁判人员,请被抽调的学校和个人全力配合,根据安排做好被抽调人员短期工作的交接,确保圆满完成此次中小学生足球比赛裁判任务。
杨建峰(剑阁中学) 张家庚(龙江小学)
张仕斌(龙江小学) 凌承杰(剑阁职中)
王永全(剑阁职中) 贾仁生(剑阁职中)
李 松(剑阁职中) 唐 艳(剑阁职中)
赵 森(剑门关高中) 鲜怀志(剑门关高中)
吴玖远(盐店小学) 徐智慧(凉山小学)
张 亚(垂泉小学) 张光波(鹤鸣小学)
张 锐(武连职中) 李东辉(马灯小学)
蒲丽萍(普安中学) 张晓峰(店子小学)
蒲龙生(公店小学) 李小园(汉阳中学)
侯 建(碑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