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德育之窗 体卫艺工作

关于举办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的通知

剑教函〔2017〕22号

关于举办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的

各中小学、教育督导办: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竞技水平和身体素质,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体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广元市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广教函[2017]9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现将《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附件:1、剑阁县2017年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2、广元市2017年校园足球联赛剑阁赛区报名表

3、裁判及工作人员名单

剑 阁 县 教 育 局 剑 阁 县 体 育 局

2017年3月20日

剑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印

附件1:

2017年剑阁县校园足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剑阁县教育局 剑阁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剑阁职中 剑门关高中 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3月30―4月1日

(二)比赛地点:剑门关高中(高中组)

剑阁职中(小学、初中组)

四、参赛队伍

(一)小学组

1.小学男子组:龙江小学、普安小学、实验学校、武连小学、剑门关小学、涂山小学、毛坝小学、柘坝小学。

2.小学女子组:龙江小学、普安小学、实验学校、武连小学、剑门关小学。

(二)初中组

1.初中男子组:剑阁中学、剑门关高中、剑州中学(文峰中学)、白龙中学。

2.初中女子组:剑阁中学、剑门关高中、剑州中学(文峰中学)、白龙中学。

(三)高中组

1.高中男子组:剑阁中学、剑阁职中、剑州中学、剑门关高中、白龙中学。

2.高中女子组:剑阁中学、剑阁职中、剑州中学、剑门关高中、白龙中学。

(四)参赛队伍组成

省、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单位、市级足球布点学校及已开展校园足球运动的学校其他学校可自愿报名参赛。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各参赛学校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本校学生(参赛运动员学籍截至2016年10月31日前)。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正规医疗单位体检合格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

3.小学、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年龄:

小学组: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初中组: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1.组委会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赛前、赛中及赛后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比赛报到时,将对运动员拍照。

2.各代表队确认名单后,经审查仍有违规者,取消该队员参赛资格,所在队伍不得补充队员。

3.比赛中如发现违规参赛的运动员,取消所在队整个比赛资格,所缴经费一律不退;同时取消该队三年县级比赛参赛资格,并在全县通报。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中小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各组别比赛赛制按照报名情况决定,具体竞赛办法以《竞赛秩序册》为准。

(四)根据2016年校园足球比赛成绩确定种子队进行抽签分组。

(五)小学、初中组采用8人制,比赛使用4号足球。高中组采用11人制,使用5号足球。

(六)小学组及初中组每场比赛时间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高中组每场比赛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七)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换下队员不得重新上场)。在上半场、下半场比赛中各限换3人。中场休息换人不限。

(八)开赛前30分钟上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未在名单中的队员不得上场)。

(九)决定名次办法

1.小学组名次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测试赛成绩总和排名占60% ;第二部分比赛占40%,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双方打平则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比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关系。

(2)抽签。

各参赛队最后名次由以上两部分成绩总和排位决定。

2.初中组名次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测试赛成绩总和排名占40%;第二部分是比赛占60%,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双方打平则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比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关系。

(2)抽签。

各参赛队最后名次由以上两部分成绩总和排位决定。

3.高中组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双方打平则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比赛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相互间比赛胜负情况。

(2)抽签。

(十)队员装备

1.各代表队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3.小学、初中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16号,高中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22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4.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5.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6.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7.小学、初中组着布面胶钉球鞋,高中组不得着钢钉球鞋,可着皮面软钉球鞋。所有组别必须佩戴护腿板。

(十一)替补席

1.裁判席面向场内,其左侧的替补席为主队席位。

2.小学、初中组替补席不得超过12人(替补队员8人,官员4人)。高中组替补席不得超过15人(替补队员11人,官员4人)。

3.替补席人员的服装颜色必须与场上运动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并对自己行为负责。

(十二)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十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

1.各代表队无论任何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全国中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规定处罚。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十四)违背公平竞赛原则

1.如代表队被认定有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组委会将取消该球队的参赛资格。

2.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红、黄牌取消,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有效。

七、录取名次

(一)设名次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给予奖励,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运动员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每队可报领队1名(分管领导)、教练员2名、队医1名。小学组运动员必须满报14名(人数不足14人的不接受报名)。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满报16名(人数不足16人的不接受报名)。高中组运动员22名。

2.报名截止时间3月24日,其中报名表须交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审核。联系人:李强。邮箱:56058391@qq.com.联系电话:6602151、13795893861。

(二)报到

1.各代表队到赛区报到时必须交验所有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学生学籍证明(打印有照片的学籍卡页,未上传照片的请及早上传,学生凭此证作为参赛证);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含赛区和往返赛区途中);

(3)医疗单位出据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

(4)二代身份证原件(高中组)。

2.各裁判员、代表队于3月30日9:00点前在剑阁职中大会议室报到,9:30召开裁判、领队、教练会议。

九、经费

各裁判、参赛队食宿和交通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十、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比赛监督由广元市学生体育艺术协会选派。

十一、其他

(一)各代表队在赛区报到时须向大会缴纳比赛保证金500元,如在比赛期间未发生安全和赛风赛纪问题,比赛结束时保证金退还。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7年广元市校园足球联赛剑阁赛区报名表

参赛学校

组别

序号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领队

教练

队医

序号

出生年月日

班级

身份证号

号码

首发

替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附件3:

裁判及工作人员名单

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学校抽调裁判人员,请被抽调的学校和个人全力配合,根据安排做好被抽调人员短期工作的交接,确保圆满完成此次中小学生足球比赛裁判任务。

杨建峰(剑阁中学) 张家庚(龙江小学)

张仕斌(龙江小学) 凌承杰(剑阁职中)

王永全(剑阁职中) 贾仁生(剑阁职中)

李 松(剑阁职中) 唐 艳(剑阁职中)

赵 森(剑门关高中) 鲜怀志(剑门关高中)

吴玖远(盐店小学) 徐智慧(凉山小学)

张 亚(垂泉小学) 张光波(鹤鸣小学)

张 锐(武连职中) 李东辉(马灯小学)

蒲丽萍(普安中学) 张晓峰(店子小学)

蒲龙生(公店小学) 李小园(汉阳中学)

侯 建(碑垭小学)